您好!欢迎来到个人所得税资深税务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个人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 其他专题 > 典型案件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风险案例

信息来源:志合税务律师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0-02-13 16:18:35  

案例:某企业少扣缴巨额个人所得税被查处

(来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8-1-8)

近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对辖区内某企业检查时识破该公司形式上利用劳务公司开具劳务费发票,实质是发放正式员工奖金、补助的违法手段,税务机关最终对该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作出了补扣缴个税1600多万、罚款800多万元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稽查人员在对该公司的账簿凭证资料进行仔细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巨额劳务费用支出,虽然附有合同、发票及转账记录,但是财务及人力部门均不能很好的解释该项目的具体情况。为谨慎起见,稽查人员前往开具发票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外调取证,发现人力资源公司除为该公司提供真实的劳务之外,还将该公司汇来的部分款项直接汇给5个私人银行账户,经过比对地税系统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发现5人均属于该公司的在职员工。稽查人员将从银行查询得来的5个私人账户的流水明细与该公司的工资表、申报个税数据一一比对,核实资金的最终去向为该公司的在职员工。

在确凿的证据及稽查人员耐心的辅导下,该公司不得不承认利用私人账户发放奖金、补助的税收违法行为,并积极补扣缴了个税款及缴纳由此产生的罚款。

康达税法点评

很明显,上述案例中的企业是由于进行了不合法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才面临被税务机关稽查的风险。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并且企业在发放给员工工资薪金时有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案例中该企业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承担罚款。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个人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