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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个税收入达到汇缴标准了吗?个税综合所得税前扣除?你知道多少?

信息来源:云南税法资讯  文章编辑:yxy  发布时间:2020-02-25 13:46:35  

亲爱的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啦!您想知道本人收入是否达到汇缴标准了呢?那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查询您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吧。

11月7日起,随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WEB端)上线,您可以登录WEB端查询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记录,并对有异议的申报记录发起申诉。

WEB端登录操作

步骤一:您可以直接输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网址登录:https://its.yunnan.chinatax.gov.cn/

步骤二:在登录页面,您可以使用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WEB端实名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或者使用手机APP扫码登录。

步骤三:点击【云南税务特色应用】,可以进行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报记录查询。

01 申报收入查询

步骤一:点击【申报收入查询】,系统默认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查询当月,您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税款起止月份,点击【查询】;

步骤二:系统会展示税款所属期内的申报收入明细,包括所得项目、收入、应补(退)税额、扣缴义务人等,您可以核对收入信息。若您在该单位从未任职或者曾经任职现已离职,该单位仍为您办理扣缴申报,可以点击相应申报记录后的【发起申诉】;

步骤三: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申诉类型(从未在职或者曾经在职),并填写补充说明,勾选承诺书,点击【提交】,即可发起异议申诉。

需要提醒您的是,对该条申报信息发起申诉后,系统会将该条申报记录暂时隐藏,您可以在【申诉记录查询】模块查询申诉的处理进度。若您对“被任职”、“被授权办税”或“被收入”有异议,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或办税服务大厅发起相应申诉。

02 纳税明细查询

步骤一:点击【纳税明细查询】,系统默认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查询当月,您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税款起止月份,点击【查询】;

步骤二:系统会展示您在相应税款所属期内的实缴(退)金额。该页面会提示您:若您对查询结果中记录有异议,可于申报收入查询模块发起申诉。即需要您在【申报收入查询】页面发起申诉,步骤参见【01申报收入查询】。

03 申诉记录查询

步骤一:点击【申诉记录查询】,您可以选择申诉类型(包括全部、从未在职、曾经在职)和申诉状态(包括全部、已受理、已反馈),点击【查询】;

步骤二:系统会展示您的历史申诉记录,点击相应记录后的【查看详情】,可以查看该条申诉记录的详细信息。

2020年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端、网页端)为您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您可以根据WEB端查询出的收入及申报记录,与预填结果进行比对,无异议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退)税额,您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如您在收入申报记录查询或申诉发起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根据新个税法,居民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即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那么,个人综合所得具体都有哪些项目可以扣除,它们的扣除标准、扣除方式是怎样的?赶紧拿出小本本,一起学习吧!

一、减除费用

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二、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现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六)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四、其他扣除

(一)公益性捐赠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二)商业健康保险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三)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

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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