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决策部署,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2017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财税〔2017〕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一般称为递延纳税(以下简称“递延纳税”)。为落实该项政策,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货物劳务税政策,主要包括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等。...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种个人所得税免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疫情期间,税务部门运用多渠道推进数据集成,根据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口径,在汇集自有税收数据的基础上,加强跨部门协作,同步推进第三方数据运用,助力企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
有200多万家企业、上千万省外务工人员的经济大省浙江,防疫复工“两手抓、两手硬”,减法、加法、乘法并用,用好“减”“补”“通”的“三字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保税港区税务局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通过深化外部信息协作、内部数据分析和税收风险管理三个方面,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区内企业复工复产,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税务力量。...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江苏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帮助企业细致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和建议,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
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
2020年2月18日下午15:00-16:00,国家税务总局将以“抗击疫情同聚力落实优惠促发展”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届时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陆进将就有关内容与网友在线交流。...
重点领域
民间借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出租房屋所得个人所得税处理 重大个人所得税纳税争议案件 重大个人所得税偷逃税款刑事 演员演出所得个人所得税处理特色服务
作者遗作个人所得税问题处理 房屋拍卖及拆迁补偿所得 个人境外所得税务处理 股权激励所得 个人建筑施工所得代理范围
税案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税法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